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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正街办事处关于汉正街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汉正街办事处文件
文章来源: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汉正街办事处 更新时间:2008-11-3 0:00:00 字体显示:【大】【中】【小】
为深刻汲取深圳市龙岗舞王俱乐部“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区政府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汉正街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街工委书记靳远涛、街办事处(管委会)主任姜文舫任组长,街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向阳,街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邹慧来,办事处副主任孙建华、李光明、罗辉华、吕新忠任副组长,利济、三曙、新安、市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办,市场工商管理一、二、三、四所,城管汉正中队分管领导和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防火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2、录像厅等演出、放映场所;
3、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戏机室、网吧;
5、桑拿浴室、洗脚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三、主要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
1、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值班、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记录是否准确、完备;
2、被检查单位员工是否受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掌握“四懂四会”要求;
3、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违章锁闭或遮挡安全出口行为,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完好;
5、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设置、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6、消防器材的配置是否符合场所规定要求,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
7、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
8、营业期间是否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9、用油、用气、用火是否规范。
四、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至28日)。办事处、管委会组织召开社区居委会主任、室内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法人代表、街属、属地管理企业厂长(经理)、公安、消防、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科、所、队及机关科室负责人大会,传达公安部、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周密部署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迅速掀起专项整治的高潮。公共娱乐场所要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并组织本场所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利用深圳“9.20”火灾案例普遍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消防管理水平。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9月29日至10月7日)。公共娱乐场所要对照上述9条整治内容和重点,开展自查自改。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改正;属限期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在整改期间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部位,要自行停业整改。自查自改情况属二级防火单位的,要及时报汉正街消防监督管理办公室,其他单位报辖区公安派出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8日至16日)。汉正街消防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二级防火单位中的公共娱乐场所的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三级防火单位中的公共娱乐场所的整治。整治过程中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既要查火灾隐患,也要查消防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并作好登记。对夜间营业的卡拉OK厅、录像厅、音乐茶座、餐饮场所、游戏机室、网吧、桑拿浴室、洗脚室等娱乐、休闲场所存在疏散安全、电气安全、使用烟火、用油用气、消防设施等问题坚决按照公安部“三条铁规”、“一条高压线”的要求狠抓落实。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17日至23日)。集中整治结束后,汉正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总结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考评验收专班,对各社区、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逐项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评定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做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必须达到杜绝使用焰火等明火、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装饰、电气线路必须定期检测的目标。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在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和管辖权限,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检查不留“死角”,以坚决消除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为己任,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及违法违章行为的单位要一抓到底,坚决督促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但又确实存在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坚决依法关停,决不能姑息迁就,以致养患成灾。
3、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严肃处理,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信息收集上报和反馈。集中整治期间,各社区、各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每日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当天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联系人:闵满玲,联系电话(传真):85645298,QQ号:364743309。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消防工作 公共娱乐场所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报: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         
 汉正街办事处办公室 2008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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